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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詳細

僱傭互諒適應新法

新聞來源:
澳門日報
發布日期:
2010-06-08
瀏覽次數:
1555

《聘用外地僱員法》生效一個月多,大多居民基本明白訂立該法律是旨在保障本地工人就業權益,惟似乎是明白歸明白,不明白、不適應的聲音仍有,尤其是外傭這一行業,有居民更發起簽名活動表達訴求,要求外聘家庭傭工與外僱法脫鈎,另立法例專責規範外傭行業。不過,亦有聘用外傭的家庭指出僱傭關係貴在有商有量、互相體諒。

    生活文化難免有異

    近期,政府舉行的外僱法講解會上,最多人關心的莫過於外僱法於家庭聘請外地傭工的適用問題。有聘用外傭的家庭指出,一般家庭的工作環境、給予外僱的薪酬待遇,與工商企業有很大差別,僅是外傭懷孕問題,已令僱主頭痕,莫非要多請一位臨時工,多出一份糧?近日,坊間盛傳外傭出現博炒潮生仔潮鑽法律空子避外僱過冷河’”,是法例本身的問題,抑或僱傭雙方一些長期的問題表面化?

    《聘用外地僱員法》規定外僱享有不低於本地僱員的權利、義務及工作條件的待遇,意即包括外僱享有強制性假日上班的三工二工一假的福利、年假權、產假權、解僱賠償等,與本地僱員同工同酬,旨在力保僱主優先聘用本地人,保障本地人就業權益。家傭工作有厭惡性,越來越少本地人入行,本澳雙職家庭卻越來越多,要減輕工作與家庭所帶來的壓力,唯有聘用外傭。

    與異國人相處,難免在溝通、生活文化上出現差異,聘請外傭近半年的程太表示,常與外傭在飲食方面爭拗,家人飲食清淡,外傭則喜歡濃味,致餸菜時鹹時淡。近月話佢兩句,就話我難服侍,唔想做,要求解僱佢;上月·(國際勞動節),更要求畀三工,唔放假;依家又怕佢突然懷孕,唔知到時請多個臨時工,還是要佢繼續做!程太坦言,與丈夫薪酬相加月入只有近兩萬,供樓已經佔了一半,餘下一半用作買奶粉、家用等生活開支,生活費僅僅夠。抱怨《聘用外地僱員法》的生效,增加不少生活開支。

    勞資共同了解條文

    談及相處方式,如有沒有試過教外傭煮餸?程太直言,請佢就係唔想自己做,依家仲要教煮餸,邊有咁多時間教呀?程太平時不會讓家傭進入房間,單位安裝閉路電視防偷竊;開飯時,不會與家傭同檯,甚少傾談,只會吩咐做家務。雙方只是勞資關係,我是老闆,要佢做咩都要做

    用同樣的問題問及另一已聘用外傭三年的陳太,坦言初期家人難免對外傭有所防範,但經了解、相處後,便明白她們隻身來澳賺錢養家的心情。陳太間中與家傭傾談,了解其生活文化,雙方不一定如朋友般相處,但換個角度,可以同事方式相處。問及外傭知否《聘用外地僱員法》的法律條文?陳太表示,已向外傭介紹外僱法,並提供英文版供細讀,共同適應及遵守外僱法

    《聘用外地僱員法》從無到有,難免需要時間予社會各方共同努力適應。無可否認,該法律的生效增加聘用成本及設立多方面手續關卡,如三工及出糧方式問題等,但既然法律已生效,社會應適應守法,建議僱主多與外僱溝通,共同營造良好的勞資關係,讓外傭切實為僱主分擔家中事務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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