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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廠:早訂薪酬制保障各方

新聞來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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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日期:
2008-03-10
瀏覽次數:
1684

   《勞動法》惹加薪潮?

 

    澳廠:早訂薪酬制保障各方

 

    內地富爭議的《勞動合同法》今年起生效。長期以來,本地廠商薪酬計算不規範,製衣業計件數,部分長期支付工資則未必會列明,結果新法執行後,成本急劇增加,不少企業要搬遷及倒閉。在內地設廠近二十年的澳門廠商表示,早於三年前洞悉薪酬制度改革的迫切性,在廠內成立工會並與工會洽談後,訂立薪酬制度,故能免受新法衝擊。

 

    隱性工資不清

 

    中澳紡織製衣染廠有限公司營業及市場部經理黃添福表示,《勞動合同法》對廠家帶來很大衝擊,一直以來廠商支付工人薪酬按件計,無設定加班制度。但按新法要求,珠海最低薪酬為六百九十元,按一個月二十點八天計算,日薪祇是三十三元,周六、日加班雙計,晚上加班則為一點五倍;按此標準,一個月開足工,月薪仍不超過二千元。

 

    珠三角工廠基本上都能達到最低薪酬標準,工人薪酬平均為一千五百-二千五百元。但問題癥結在於,不少廠商過去無訂定底薪及加班制度,沒向員工表明薪酬已包括加班費用,因此,當新法宣佈推出等同加大員工底薪。按月薪二千元計算,每月工作二十點八天,即日薪約九十六元,如果全月上班,最少需要三千九百二十元。

 

    新法更表明僱員有權利追溯過去兩年的應得費用,這對廠商衝擊更大。部分廠商因無力賠償僱員,選擇辭退舊員工另聘新人,但亦要向舊員工補償解僱費用,按年資計算,一年補一個月薪酬,因此不少廠商面對破產收場。小型廠房動輒有二百員工,較大型的企業僱員逾萬人,新法實施帶來沉重成本。

 

    搶先完善制度

 

    黃添福表示,《勞動合同法》在坊間探討近三年,該公司了解到社會進步,各行業必然要有規章制度,故三年前已開始將薪酬制度化。先與工會洽談取得同意,訂定加班薪酬制,且明確區分日、夜班薪酬,故新法執行時衝擊相對較少。製造業最講究產出(製成品)及其效益,站在企業角度,可以選擇一些效率較高的員工在夜班工作,效率較低者集中日班工作。

 

    黃氏坦言,幸好及早訂立薪酬制,因新法要求為僱員購買社保,無購買的要作雙倍賠償。再者,從今年四月一日起,內地將調高最低工資,珠海最低工資從現時的六百九十元增至七百七十元,即加薪百分之十一點五九。綜合兩項因素,企業成本約要增加百分之三十,尚未計算人民幣升值。人民幣兌港元一年來已升值一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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