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長何超明昨在司法年度開幕典禮上坦言,近年司法機關案件堆積如山、司法職能重疊、訴訟程序緩慢。要解決問題,須從司法人員的配備和司法職能的設置改革着手。如在民事案件中增加民事調解程序、重整仲裁制度;刑事程序則可嘗試引入原被告和解制度、訴辯交易制度、被告認罪制度,以及放寬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限制等,從根本着手,改善困境。
即審輕微案增三成
何超明表示,上一個司法年度如同往年一樣,檢察院首要職責為刑事案件的偵查與檢控。全年立案、結案的數量首次超過一萬二千宗,其中起訴刑事案件二千六百六十八宗,被起訴者三千四百一十七人,較上一司法年度上升百分之七及六。被羈押疑人二百四十五人,上升四成四,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者五千○八十一人,上升百分之三,提請法院以簡易訴訟程序審理的輕微罪案九百三十宗,較上一司法年度增加百分之卅一。
其中,被羈押人數和即審輕微罪案均有逾三成的增長,說明嚴重和輕微罪案均在上升,治安新形勢須關注重視。檢察院在職僅有廿六位檢察官,既要主導一萬二千餘宗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,亦要派駐三級法院參與訴訟活動,並須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能,壓力沉重。
工作中,檢察院有三點深刻體會。第一是嚴格依法辦案,對任何人在適用法律上必須一律平等。其次是改革組織架構和人員管理模式,是提升工作效率的有效方法,通過內部管理優化,達到提高案件質量和效率的目標。以刑事案為例,回歸至今檢察官增加不多,但上一司法年度總的結案數,較回歸後首個司法年度增長一點五倍,案件檢控也增加超過一倍。
更重要是,通過長期實踐,培養和鍛鍊一批雖非檢察官、但已具備相當司法專業能力的輔助人員,為檢察院長遠發展打下基礎。在有限資源下,更加積極完成繁重工作。第三,在法律規範下透過和公開,是民主與法制的要求,既有助提供良好司法服務,也有利聽取社會意見促進工作。
新思維迎接新挑戰
何超明指出,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,金融海嘯影響全球,本澳也不能獨善其身。作為司法機關,需以新思維與實踐迎接挑戰,為居民提供更優質的司法服務。展望未來,檢察院更關注以下工作。第一,正確理解和堅定執行澳門《基本法》所確立的新型的特區檢察制度。二是檢察院應當為加強特區的法律建設而更好地履行職責。澳門特區的法制建設應在三個方面得到加強,即要有一套符合本澳社會實際的可行的法律;要有與這個法律相適應的執法能力;以及要有司法機關具效率的良好運作。
改革訴訟制度着手
三是為社會提供良好的司法服務。幾年來,司法機關面對最大問題是案件堆積如山、司法職能重疊、訴訟程序緩慢。故須從改革司法人員的配備和司法職能的設置着手,首先須評估各類案件的發案率、處理周期及未來人口、經濟及社會發展前景,從而規劃符合實際的人員配備;另改變司法培訓制度和方法;三是對司法官和輔助人員聘用,要有適合該領域運作的特殊制度。
他稱,在考慮司法職能的設置過程中,可吸收其他法域和各法系成熟的經驗和法則,從改革訴訟制度入手。在民事案件中增民事調解程序,重整仲裁制度,解決仲裁後交付執行的問題。刑事程序則可嘗試引入原被告和解制度、訴辯交易制度,被告認罪制度,以及放寬適用簡易程序的條件限制等。
相關措施將有助從根本突破案件積壓、程序緩慢的困境,以更有效率的良好運作,促進和保障社會的發展及回應居民期望。